SEVEN BANK

【重要通知】

有关签约境外汇款服务需要提交个人编号(マイナンバー)相关的证明

根据《号码法》及《关于提交海外电汇声明以确保国内适当征税的法律》,签约境外汇款服务的客户须提交其个人编号。

※在个人编号制度开始前(2015年12月31日之前)签约了境外汇款服务的客户也需要提交与个人编号相关的文件。提交个人番号(マイナンバー)证件的客户请联系我行客服中心。

※以下证件不能作为个人编号证件使用,敬请留意。

・通知卡

・个人编号通知书

关于提交个人编号(マイナンバー),本人身份确认相关证明的提示

下述(1)~(3)证明放入反邮信封内,请投寄至邮筒内。(不需粘贴邮票)

  1. (1) 个人编号(マイナンバー)相关证明

    • 个人编号卡正反两面复印

    • 或者
    • 带个人编号的住民票原件

  2. (2) 本人身份确认证明(必须与证明(1)记载的姓名,住址,生日一致)

    • 外国国籍的客户

        • 在留卡正反两面复印

        • 或者
        • 特别永住者证明书
          正反两面复印

          特別永住者証明書 表 特別永住者証明書 裏
    • 日本国籍

      • 选择证明(1)个人编号是个人编号卡(マイナンバーカード)的客户

        可以通过个人编号卡(My Number)进行身份证明,因此无需出示其他本人身份证明文件。

        选择证明(1)个人编号是带个人编号的住民票的客户
        • 驾驶证正反两面复印

        • 或者
        • 资格确认书复印

          (登载有姓名、当前地址和出生日期的所有页面)*请确认登载有当前地址。
  3. (3) 个人编号申告书
    (我行将予以邮寄)

上述内容以外的咨询、申请SEVEN银行境外汇款服务
SEVEN银行联络中心(中文)

星期一~星期六 9:00~18:00
(星期天、节假日、12/31~1/3除外)